(参加周.com作文教室)
今天放学早,作业也少,我可以先玩一会儿。我把书包一放,拿起架子上的芭芘娃娃。这个娃娃真可爱,大大的眼睛,脸上总是笑咪咪的。恩?现在都是冬天了,娃娃怎么还穿着短袖衣服?得换一换!我翻开娃娃的“衣柜”,挑了一件小毛衣,嘿,冬天穿着正好。
我把娃娃原来的小背心脱下来,把毛衣往她身上套――套不进去?哦,原来是我把娃娃的头发扎的又松又乱的,如果娃娃把脑袋歪一下就可以了。但娃娃不是人啊,不听我的,我只能用手把她的头往里抵住,然后用力,套!――嘣!天啊,娃娃的头被我掰下来了!我成了“杀人”犯了!
我急忙从地上把娃娃的头拣起来,快点安上!我使劲地把娃娃的头往脖子上的缺口里塞……怎么“斩首”容易,安头就这么难呢!对不起了,娃娃,我的确不是故意的,我也是好心想给你换件衣服,你可别怪我呀!再看看娃娃,掉了头的她依旧闪着大大的眼睛天真地对我笑着。
我正在“奋力”工作的时候,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老妈回来了!要知道,那娃娃可是老妈花了200多块钱啊!要是她看见这“斩首”的娃娃……
怎么办?怎么办?我第一直觉就是:把“尸首”藏起来!刚要动作,转念一想,不行啊,我原本是“过失杀人”,如果把娃娃藏起来,岂不成了“故意犯罪”了?咳,咳,还是老老实实地坦白自己的罪行吧,听说,坦白可以从宽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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