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最近运气不太好,喝凉水都塞牙,我坐个自行车也没什么不对呀,偏偏老天爷让我把脚伸进自行车轮子里,害得我......
以前我从家到学校也就是两三分钟的事,可现在......那天放学很晚,十一点五十了,我的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我真想马上飞回家去,可是我的脚也太不争气了,当我尽力挪回家时,已经十二点多了。还有,我每天得比平常早走十分钟才行,早上的大好时光全都白白浪费了。
过了几天,我的脚还没好,而且还有一点化脓了,于是,我便去了医院,看见医院那些瓶瓶罐罐,我的腿就开始打颤。医生用棉签沾着消毒水在我伤口上来回擦,我看着,心想:医生是不是拿错药了,怎么那么像我家刷厕所的消毒水呀!最痛苦的是医生给我擦酒精,酒精刚擦上去,一点也不疼,可是过了几秒,伤口处就像有千万根钢针在扎一样,疼痛难忍,我真想放声大叫,但想想花木兰,想想夏明翰,再想想雷锋,不对,雷锋好像不对头,管他呢,一个字,忍住,又不对,是两个字,唉,我疼糊涂了。
就这,我已经够悲惨了,而妈妈,却总拿这事来讽刺我,说我这么大了,连脚往哪儿放都不知道,每当这时,我脸上就像有什么东西掉了似的。在家难堪,在外也很引人注目啊!一瘸一拐地走路,旁人都用那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而我却只能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哼,谁不知道我的至理名言是:拐自己的路,让别人看去吧!
唉,我现在只能烧高香,时刻小心,让我的脚快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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