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与两同伴去了一趟亚特兰大,游了几个来回的泳,就被别人取了一个雅号‘暴力女王’,多暴力呢?
据目击者讲,那时我游的是蛙泳,脚一收一蹬,身旁的一同学在那不到2米宽的泳道上被我无情的脚踢了一下。她发出杀猪般的惨叫,捂住那纤纤细腰,埋怨地说:“张滢,你……,好疼。”我当然立马说对不起喽,难道还能怎样。
不一会儿,我那不安分、不守规、不争气的脚,又再一次重脚出击,而这次是“一踢双人”――踢到两名同伴。她俩同时“哇咔咔”大大叫,以最整齐,最响亮,最恐怖的声音嚷道:“张滢,哇,你怎这样?好疼哦!你的脚力也太太太太大了吧。真是暴力女王!”难得听到有史以来这么整齐的臭骂本小姐的声音,真是有“福”哦。呵呵……没办法,只好再次赔笑脸、说道歉。终于感受到赔笑脸的感觉喽,不舒服啊。
一同去游泳的两位小姐苗条得吓死人,如果来一阵风,都能把她们吹到爪哇国去了。为了她们纤纤玉身着想,别让自己的臭脚再做伤天害理事,我只好独自去流浪,流浪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命苦啊。到了另一片泳区,那里人更多。所以踢到人是在所难免的,游不到一分钟,三个人在那站着捂着腰龇牙咧嘴,用愤怒,恐怖的眼神瞪我。这又怎能怪我,谁叫池那么小,人那么多,还有我的双腿力气那么大。哎,只好再次去流浪,流浪到水没膝盖深的儿童区去直立“游泳”喽。
暴力女王不是我的最爱,什么时候能改掉呢?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