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当然是我。
被告:睡神大人。
诉讼请求:1、请它让我早点睡觉吧。
2、让它不要那么晚叫我起来吧。
诉讼理由:
1、昨晚,我写完作业、吃过饭、看完电视、玩完电脑已经10点半了,我觉得有点困,就一头栽倒在床上……
“当、当、当……”11点了,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唉,没办法,看看书,就会困了。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就看了起来,可看书并没有起到催眠的作用,反而是我更兴奋了,因为我看的是刚卖的漫画嘛,所以就越看越兴奋了。漫画不行,那看什么书呢?有了,我看英语书,哈哈,这招太奏效了,我刚拿起英语书就打了个呵欠,我急忙倒下睡,可还是睡不着。
也许是真的困了,我就倒在床上起不来了。“滴”,该死的手表响了,我一看,12点了!我必须快点睡着,要不然明天又要迟到了。可能是看表的缘故,刚才的那股困劲有没有了。无奈,只得又拿起英语书……
2、“叮咚,懒虫起床!”烦死了,我还没睡够呢。我随手就关掉了闹钟,继续睡了起来……
“呼呼呼……”“起床啦!八点了!”老妈来催了。“才八点,昨天睡得那么晚,再睡十分钟,呼呼呼……”老妈摇摇头,走出了了我的房间。
过了十分钟,老妈没来叫我,我便继续睡。这床真舒服啊,好软啊……
“快起床!九点了!上学要迟到了!”“悖痪途诺懵铩J裁矗烤诺懔耍俊蔽颐鸵桓龇恚哟采瞎隽讼吕矗纯创巴猓唬煸缫丫亮恕4掖页怨绶梗园倜壮宕痰乃俣取胺伞毕蜓#苫故浅俚搅恕
(PS:以上两条就是我起诉睡神的理由,虽然看上去都是我的错,但其实是睡神的错,如果它不让我睡不着和起不来怎么回发生这么多事呢?)
此致
神界法院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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