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网”的天空里,我可以自由的飞翔,我可以自由的奔跑。我高兴,我
开心。我也成了被告:
案件一:关于被告写作文太短得不到“精华”
原告:老妈被告:我
原告控诉:被告写一篇文章少则200多字,最多都不过400字。人家的作文最少也有800多字,他连一半都没到,怎么会得“精华”?
被告申诉:我哪有这么多的灵感啊?再说,有灵感也不见得有时间和那个什么东东啊?能写的素材也不多,再加上你们这么一叫,我哪能写得多啊!
案件二:关于被告写作文的速度问题
原告:老妈被告:又是我
原告控诉:被告写一篇文章少则一天,多则一个星期,这么慢的速度怎么会
很快的升级吗?看看人家“灰灰狼”老师的学生几个小时就可以写一篇文章,你
看看你自己,几个小时摸不出一个字,真实急死人了!
被告申诉:你说我写得慢,那你自己写啊!我哪篇作文写得差,只是没时间
发表罢了(真是狡辩)!再说,“狼”老师的学生是他独自训出来的,写不出扣
积分!
(案情补充:自从“灰灰狼”老师告诉老妈他的学生在几个小时内可以写一篇800多字的文章。就叫我跟他们学习,“灰灰狼”老师,本案你要负责啊!)
审判结果:被告在写作文时,减少喝水、厕所、胡思乱想等。另外,“灰灰狼”老师写一篇命题作文――《如何加快写作速度》!
案件三:关于上网时间问题
原告:老妈被告:还是我
原告控诉:被告原上网时间是20分钟,可现在叫他吃饭他说:“马上!”叫他睡觉他说:“马上!”这是什么马啊,这么慢!
被告申诉:我也想快啊,可电脑不想快啊!开机要5分钟;进入创网要2分钟;进入我的地盘要3分钟。我去精品作文里逛逛,再去强力推荐了溜溜,评论几篇文章;又去BBS里看看,2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如果我还要写作文,你算算!
(调解过程:“那么30分!”“两个小时!”“40分!”“一个小时!”)
审判结果:被告以后的上网时间为一个小时,尽限于周末。
案件四:…………………………
天哪!还有!我都成惯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