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当网友问起我家住哪时,我就会羞得满脸通红,仿佛罪犯逃离凶案现场一般匆忙下线。我想,这座城市普通得没有人会知道它的名字。
这个周末,像往常一样,单调得连一种颜色也没有。但和往常又不太一样,因为我的电脑在房间里静静地躺着,无声无息。有时候我在想,它孤单的时候是否也会捧着我宠它时的回忆数日子,亦或者是想逃离。
我走在这座城市的边缘的小道上,听着鞋子和水泥路摩擦时发出的吱吱的响声,幸运时,梧桐叶会落在我的头发上,或者是肩膀上,伴随我一起旅行。然后在这个落英缤纷的季节里,我被这座熟悉的城市以及这座城市里我所熟悉的一切感动着。
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我喜欢上了这座城市的夜晚,安静地想让人溶进这夜的怀抱中,犹如一个顽皮的孩子在疲劳了一天后然后躲进妈妈温暖的怀中,酣然入睡。夜,如流水般消逝在天边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