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难忘的事,高兴的,难过的、内疚的、难堪的、有趣的、感动的……但是有一件事令我非常的自豪。
这件事发生在今年暑假。一天,爸爸他从深圳回来了,全家人难得团聚,都非常高兴,特别是我。
“开饭啦——”随着妈妈愉快的叫声,大家马上围坐在一起,看着妈妈准备的满满地、香喷喷的一桌子菜,谗得我直流口水。
“爸爸,我帮你倒酒”。
“哦,看我,忘了买酒。”妈妈一听,忙说。
“我去买。”我马上自告奋勇地说。
来到附近商店去买了一瓶啤酒。兴高采烈地跑回家,爸爸打开酒瓶,就皱起了眉头,说:“么味呀?”我提起了那瓶,一闻,感觉也不对。“酒有问题,我去换。”我立马掉头向商店奔去。
到了商店,我向店主说明了实情,原本以为是可以顺利地换到新啤酒,不料,那个老板娘不买帐。尖着嗓子,用令人作呕的声音说:“这小鬼,还想蒙老娘,门儿都没有!是不是见盖头没奖,所以……”
“不是。不信,你闻闻。”
“哦,小小年纪,也懂得骗人,是不是你自己家的臭啤酒……”
“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那老板娘编织出一句最狠毒,刻薄的话向我抛来:“去,谁信?这年头,发誓管屁用,又不会被雷打喽!”我听了,委屈、气愤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差点哭出来。
就这样回家?不行!啤酒是小事,决不允许他这样坑害人。怎么办?
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几个字在我脑海里出现。对,我们不是刚刚学过。小学生也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吗?我马上一昂头,坚定地对那老板娘说:“好,你等着,我马上打电话给消费者协会,看看他们怎么说”。“啊——”我这句话可把老板娘说愣了。一会儿,他马上转变了脸色,把啤酒给换了。
回到家,我把换啤酒的经过说给了爸爸听,爸爸高兴地说:“我儿子长大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我真是太自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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