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一岁时开始,我就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直到现在,我还用我“动人”(我一唱歌,再懒的人也要闪人)的嗓子唱着童年的《马路边》,妈咪叫我长大去当歌唱家,我问老妈:“咪咪,你有没有发烧呀?我怎么可能当歌唱家哩?”老妈神秘地回答:“可以让你有钱哦!”当时没懂,但钱还真来了,只是……只是什么就往下看吧!
二OO七年的一天,我走在马路旁,正唱着欢呢:“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突然踩到了什么,低头一看,自言自语道:“切,一张二十元的钞票,不是一分钱,连警……什么?二十元!”我立刻低头捡起来,像看着宝贝一样,一张二十的,绝对没错!还滴着新鲜的露水(其实是还留着脏脏的脚印),二十元,可以买六十个馒头,但太俗了;可以买个超大鸡腿堡,但不划算;存银行,具我所知,二十元的利息就几分钱呀;送人,我可没发烧呀!到底干什么呢?
晚上,我报着这个想法,看起了电视,一个台又一个台地调着,忽然听见:“XXX区因洪水冲击而消失,很多孩子都失去了家,好心捐赠人请寄往XX区XX局……”我从沙发跳到床上,高兴地说:“太棒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先队员,我应该帮助同龄的人,让自己也有辉煌的一面!”情不自禁地来了个POESS!
第二天,我手捧着拾到的二十元钱去邮局了,没有想到路上的欣喜,昨天的烦恼全部被邮局的叔叔一句话给“咔嚓”了,当我把钱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