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辩荣辱,发扬美德
――《童年》读后感
《童年》一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三岁时,就没有了父亲,十一岁时没有了母亲,他的名字叫高尔基。他真得非常令人怜悯、同情。生于尼日・诺夫划罗德一个木匠家庭的他,因为早年丧父,一直寄居在经营小染纺的外祖父家里,他的外祖父很凶,只要他犯一点点小错误,就会用鞭子抽打他,打得他失去了知觉。但老天爷还不放过这个可怜的人,还要给他痛苦,给他磨难。上到小学三年级时就因为外祖父家破产而缀学,为了养活自己,他十一岁时便到人世界谋生。我真觉得老天爷好不公平,这么好的一个孩子,为什么要饱受风雨?为什么就不能有好日子过?他的童年为何如此痛苦?!!!
与他相比,我真得十分幸福,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有一对十分喜爱我的爸爸妈妈,对于他――高尔基来说,拥有这些也同样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的同龄人是无法感受到失去双亲的痛苦。我们都可以想象,一个只有十一岁的孩子就失去父母,失去关爱,是多么悲惨。当他走在大街上,看到其他孩子与他的父母在一起和和气气的,谈笑风生的,他会受到多么大的打击,他的内心又是多么的痛苦。我十分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时时刻刻都有着爸爸妈妈的关心。
但是,我却经常不领爸爸妈妈的情。记得在一个金色的秋天,有一天,我突然对溜冰鞋起了好奇性,就把自己想溜冰的欲望告诉了妈妈,妈妈认为溜冰又好玩,又可以锻炼身体,当即带我到商店去买了一双回来。一回到家,我就急着穿上去试,可没走几步,就摔跤了,妈妈赶快来扶我,我手一推,推开了妈妈,我看了一看,原来这双鞋子是3个轮子的,但别人的鞋子都是4个轮子的,而且很好看,我生气了,便对妈妈说“妈妈,您既然答应给我买,就给我买得好一点,美观一点,你看别人的都是4个轮子的,而你却给我买3个轮子的……”。妈妈没说什么,只是那么听着。后来,我才知道,我的想法错了,妈妈给我买溜冰鞋是为了让我锻炼身体,娱乐娱乐。而我却没领她的情,还责怪她买得那么差,不美观。这件事令我一直很后悔,我应该理解爸爸妈妈赚钱的不容易,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真正做到“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高尔基比我苦多了,我至少还能与爸爸妈妈一起分享快乐,但他连这个机会都没有,惟一爱他的只有外祖母,一个有着圣徒一般宽大胸怀的人。她叫阿库林娜・伊万诺夫娜,是一个农奴的女儿,她的一生充满荆棘,她是高尔基最亲近的人,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高尔基敏感而孤独的心。她是如此善良,凡事忍耐,凡事包容,不记他人的恶,不求私利,对人宽厚仁慈。她说服她的老伴把弃儿小茨冈收留下来并养大;她亲自给瞎了眼睛、沦为乞丐的格里戈里师傅送东西吃。她值得我学习。
记得我在七岁的时候,有一天,和妈妈一起去超市购物,看见超市旁的一条小巷里有一个乞丐在讨钱,正当我要从他身前走过时,妈妈停了下来,往他碗里放了一元硬币。我看了,尽管嘴上没说,但心里很不舒服。回到家里,我就气势汹汹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为什么给乞丐钱,我可以用这一元钱买两支铅笔呢!谁让他们平时不好好学习……”。妈妈听后十分生气:“你就知道自己好,他们那些人多可怜,没钱买衣服,没钱读书,你作为新时代一个光荣少先队员,理应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们……”。妈妈说了一大堆话,我无言以对。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内心就感到十分惭愧,我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有愧于少先队员的光荣称号,从次,我就更加乐于助人,宽厚待人。
这本书中最令人可恨的便是高尔基的舅舅们,他们竟然为了夺取外公的财产而自相残杀。“突然,来哈衣尔舅舅猛地挥手打在弟弟脸上,弟弟大吼一声,和他扭打起来。他们两个在地上滚打开来,发出喘气、呻吟和谩骂声音。”这是书中的一个段落,从这里我们就能看出高尔基的舅舅们是多么地不友好。一提起“友好”两字,我就会回忆起那件事:那是我读五上年级时,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幕:班上一位女同学不小心撞到了班上一位个子长得很高的男同学,那男同学不听那女同学的道歉,直接朝那女同学猛踢一脚,并大声叫道:“走开”。我当时看后很不是滋味,我认为班级是一个整体,相互之间应该友好,应互相帮助,礼貌待人,就像“八荣八耻”中第五句所讲的那样“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最大的便是书中隐藏着的一个道理:“明辩荣辱,发扬美德”。作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我们应该做到“八荣八耻”中的每一条,做一名真正合格的新时代小公民。
天水小学
六(1)班何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