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我睁开眼睛,伸了一个懒腰,才发现这不是我家,而是---法庭.我咋成了被告?而原告是---齐刷刷的25本<大宇神密惊奇>,它们排着长龙.天哪,我买的书居然要告我!
案件一:
原告:“夜半琴声.香山鬼影“被告:我
原告陈述案情:“小主人最爱看我了,整天抱着我看,这本来是一个好兆头,可小主人够“大方“,这儿借那儿借,这本来也没什么,可那些人不爱我,我回到小主人手中时,面部有些坏了,小主人还是继续着他的“大方“行为......我,我强烈抗议!!!“
被告申冤:什么嘛,哦,我整天看你不行啦?我借同学你抗议啦?还不是为了你!这样你才会获得更多人的喜爱!那个把你面部弄坏的人,早被我“口水战“了一次,怎么,还不满意哪?
本案解决方法:“一星期只借一次!““三次!““一次!““各让一步,两次!“我叫道.
本案结果:一星期只借两次,如有违返,一顿痛扁!!
案件二:
原告:“断手之谜.图书馆幽灵“被告:还是我
原告陈述案情:“小主人一看我就直哆嗦,我好难看啊?再说我的脸又不是我想长的样子!小气!看别人两眼放光,看我......唉,别提了!“
被告申冤:“拜托,我看你哆嗦,又不是看你的脸发抖!而是你的内容!我把你借给同学后,同学看了,半夜12点睡不着!再说,你的脸的确不好看!“
本案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