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快去看公告栏,劲爆新闻那!”七(三)班的大嘴快报,兴奋地叫喊着。
我和俞凑热闹似地跟着人群挤到了公告栏前,只见公告写着“教师罪状”四个大字,好奇心促使我耐心地看下去:(旁边一阵喧哗,“别吵啊你们!”)
一
教师姓名:兰老师(哥白尼)
任教科目:语文
罪状内容:1.身为语文老师,普通话不标准,经常说出方言;
2.因长相相似于哥白尼,而在语文课上经常讲涉及《日心说》的内容;
3.误导学生,说创新的作文只是自己随便写写而已;(气愤!)
4.对于好生,无论怎样的矫情,也认为是好文章。
5.对学生有偏见,差的学生做再好也得不了高分;
处罚内容:由于常常误导学生,学校给该名教师半年的时间,重新考教师职位。另外,年终奖金需扣除20%。学校也将慎重考虑是否采纳该名教工。(也许是大家不约而同看好这一段吧,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啪啪啪)
处罚等级:★★★★☆
二
教师姓名:顾老师
任教科目:英语(七一班班主任)
罪状内容:1.讲课时,由于声带振幅过大,讲课声音略微过大;
2.曾动手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