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作为一名教副科(此副科非彼副科)的小学教师,是很不容易被“法律意识”强而自控能力差的学生所重视的。尽管这类学生中的多数在课余时间对你彬彬有礼,但一进教室就非得搅你的场子不可。在课堂上想说就说、想做就做,敞开心扉百分百。故而,副科老师,也只有副科老师,才能经常听到来自学生的一线经典语录。现辑录两条,并谈点感想。
其一“不管他的,他不敢做啥子”
从教师进教室起已经十多分钟了,噪音此起彼不伏,一直没有“清场”。把一个讲话的请上讲台了,其他的仍前赴后继,毫无半点惧色。当点到那个坐在一排正忙着四处扔纸团的男生时,他马上做出一副规矩的样子,并且大声申明自己很规矩。但话音落下不到五秒钟,就有继续他那“左右为难”的工作。我请他上台,得到的回答却是“不,我没有做什么”,并且还转身一边“工作”一边大声号召:“大家想咋样就咋样,不管他的,他不敢做啥子。”
这哪是一句无忌的童言,简直就是一把击中全中国教师软肋的尖刀。的确,对此情景,老师确实不敢做什么,严格地说,请那些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上台、甚至点一下他们的名都已经有违师德了――涉嫌变相体罚,有损人格尊严。
其二“我说了没事的,果然没事吧!”
好不容易把该班几个调皮鬼请到了座位上,两个未进教室的学生就在教室外大声喊:“A,B,C,校长喊我们几个打了架的娃儿到办公室去一趟。”调皮的死灰立刻被逗燃了,特别是A、B、C三生,赶忙抓紧时间表现自己,磨磨蹭蹭地离开,嬉皮笑脸地搞笑。其中B生还说:“走,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瘟神送走,教室里的纪律好得多了。不久,伴随着教室外瘟神们嘻哈的声音,五个男生雀跃着扭进了教室。其中B生一跨进教室就凯旋般把手高高地一挥:“我说了没事的,你们看,果然没事吧!”
为什么学生小小的年纪就有如此经典的语言?这恐怕得归功于学生们洞穿一切的法眼。那么,是谁帮他们洞穿一切的呢?被他们洞穿的一切又是什么呢?
看看历史和现实,不难发现:似乎我们都有矫枉必须过正的传统老毛病。当我们发现某类为弱势后,就立法全面保护,以至于出现行人在公路上肆无忌惮、守法公民眼睁睁看着国家保护动物四处咬人。
诚然,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是属于弱势,是急待塑造的坯子。播种仇恨就收获仇恨,播种关爱就收获关爱。但是,他们的天真、他们的不谙世事也就注定了他们会经常或偶尔犯错误。而此时,如果老师想要让他们有丁点不愉快、给他们丁点颜色看看,那么头上的这德那法等等无数大山就会义不容辞的亮出黄排,为学生们扎起:涉嫌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果学生因你给的丁点不快而想不通,那你为此承担的后果则可以想象、不堪设想了。法律的过度保护、大山的重重压迫、媒体的不当宣传,使得老师在面对出错学生时慎之又慎得就像是老师自己犯了错,也使得学生产生一种错觉:犯了错也不会受到惩罚,不必为过错付出代价。夸张一点说,为了不闯变相体罚的红灯,如果学生打了架,老师是否应该表扬他没有惹出人命?出了人命,老师是否应该表扬他为对方保留了全尸、没有将对方碎尸万段?或是找出“让对方一次性了解,无痛死亡”类优点?如果教育只需要甜蜜的说教,那国家还有何必要设立公检法牢等强制机构?当被保护者的权利被无限扩张,就会产生新的弱势群体,比如中小学教师。
两句学生的经典语录,使我联想到了一名少年盗窃犯在央视说法节目中的名言:我这一次干了就不能再干了,因为我马上就满十四岁了;弟弟还能再干两年,他才刚满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