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进行了小学生涯的最后一次考试——质检考。考完后,大家都乐了——我们有70多天的假期,而且,我们就将走进中学。当然,最高兴的人肯定该是我了。
我小学生涯最后一个同桌是曹植(别误会,因他真名曹智,我们四人小组内部就这么叫他的)。说实在的,能够跟他这位“伟人”同桌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可“喜欢”他了。为啥呢?我搜集到了几个他的致命因素——
致命因素一:欺软怕硬。致命指数:★★☆☆☆
说曹智欺软怕硬,一点都没错。跟同学相处,遇到弱小的人与他开玩笑时无意的顶撞却不由分说的挥起拳头。而面对凶悍的人故意去扒他裤子,甚至是把他按在桌子上打,都不敢还手。不仅如此,他还敢这么对待老师。天天迟到的他是温柔的数学老师、英语老师上课,他连“报告”都不喊,就风风火火、大摇大摆地走到座位上。而遇到比较凶的语文老师,他不仅大喊“报告”,还老老实实地蹲到了墙角。
致命因素二:上课发呆是“必修课”。致命指数:★★★☆☆
这是全班都知道的事情。上课时,他总是盯住黑板发呆。看着挺认真,其实,眼珠转都没转。我亲眼见证他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一幕。一节美术课,我见到开始发呆,便盯住他的双眼。十分钟下来,我的眼睛都胀起来了,可他却始终没呆够。我统计,那十分钟,我和他的眨眼频率比是N:0。我眨了N次(懒得算了),他却奇迹般地一次也没眨!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