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智库作文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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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胡锦涛主席于2006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亲切看望各位委员,并参加了他们的讨论,第一次提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我认为我们小学生应该学习“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因为祖国是我们生长的摇篮,如果我们不去保护它,就会有战争的出现,难道我们忍心看着我们自己的国家多举行一次抗日战争吗?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我们的祖国!

在我国,因热爱祖国而牺牲的人很多,像王二小、黄继光、郑成功、邓世昌、邱少云……可他们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为了富贵吗?是为了让人民都记住他们吗?都不是,一句话,国家养育了你。这好比问我们为什么要爱父母。因为父母生你养你,你与他们有了不可改变的血缘关系。同理,人与国家也是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国家里出生、成长,国家给了你特定的种族遗传、生活基础、社会关系、价值观念、文化修养。你的身躯,你的精神是国家塑造的。

主义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一种政治原则、道德要求,也是一种民族精神。作为政治原则的爱国主义,强调公民具有热爱和保卫祖国的基本政治责任和义务,有利于提高国家公民自觉地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政治素质;作为一种道德要求的爱国主义,要求人们把爱国、报国、兴国、强国、救国看作崇高美德,把卖国、辱国、祸国、乱国、叛国视为对祖国和民族的不道德行为,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有利于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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