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蚊子,我和同胞们都被列入了四害的行列,曾经还有一个同胞(苍蝇)写了一篇文章,登在了创新作文上。比起他来,我更是倒了大霉。
冤枉史一:
上个星期一,我的好朋友对我说:“你有没有喝过人血,可好喝了,我们一起去吧!”“这……不好吧~”我总想做只好蚊子,就不想去吸血。“什么呀!蚊子总要吸人血的~这是本能,除非你不会吸血或你不是蚊子!”她说着,就用了“激将法”。我虽然知道她是在激我,可是没办法,我又中招了:“什么,吸血有什么难的,晚上我们就去!”
晚上,我们来到了一个小朋友家里,只见她在做作业。小璐(我朋友)就冲了上去给我做示范,她先做了“热身运动”:在空中不停地盘旋,然后见那个小孩没看到就飞快地冲上去咬了一口,快乐地吸了起来。我见了,还是不敢上前,就战战兢兢地对她说:“你在示范一次吧!”就这样,她又冲上前去,大肆地喝了起来。我看到这些,虽然眼馋可是还是不愿吸人血。小璐见我这么扭扭捏捏,就准备“走”了。谁知,这个时候,被咬的地方不是时候地痒了起来。一只大手向我扑来,我想:我明明没有咬她,干吗要打我啊???我急忙躲闪,幸好那只大手没有继续追来。
冤枉史二:
比起这一次,上次可是小打小闹啊。今天,我和小璐又聚在了一起,当我说起上次的惊险时,她却说,更惊险的今天才会碰到。我听了,问:“什么?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