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怎么可以这样”。小女子一向安守本分,不做偷鸡摸狗之行为,竟然也收到了“家庭法院”的上庭通知。你们看,开庭了。
事件一:关于被告浪费水的上诉
审判长:爷爷
原告:奶奶
被告:被冤枉的我
辩护人:老姑
“开庭!”随着法官爷爷的一声“呼啸”,全场肃静下来。原告申诉:被告每天光是刷牙就用去两大杯水,洗脸更是不得了,洗一次用去一池子水,我叫她
出来,她还满不在乎的跟我说什么“OK”,然后继续享受“清水浴”,什么“OK”呀,这么态度,还好意思说“OK”。等我进去一看,她根本不是在洗脸,明明是在玩水呀!为此,我请求法官大人严厉制裁!
被告辩论:哪有那么夸张啦!小女子顶多就是接一盆水,涮涮头,涮涮脸,涮涮脖子涮涮腰,顺便把身上冲洗一遍而已(这还叫不夸张啊?)。再说,本人天生蜗牛速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您又何必这么在意?是吧,辩护人老姑?
辩护人反辩护:这......(有点怯场)审判长大人,鄙人觉得被告浪废水虽然有情可原,单行为却极其可耻,简直是“无水不费”。所以,本辩护人坚决支持原告意见,严厉制裁!什么?没想到啊,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本想请辩护人来为我辩护,却万万没料到她竟已经受了原告的“贿赂”,竟“弃明投暗”了,还反过来指正我。真实愧对我对她的厚爱呀!
审判长宣布:被告因做出严重浪费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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