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谈恋爱”了。哎,我才十岁,你可别想歪了。
我的“初恋情人”是一张纸和一支笔,我喜欢在上面乱涂乱画,没想到倒显示出我的美术天分来了!美术老师把我加进美术组,我从此就和美术“谈”上了,可是,因为某种原因,我要转学了。所以,不久我们就“分手”了。从此,我就很少与我的“初恋情人”联系。
我的第二个“恋人”是跳绳,但这是我的母亲大人给我“介绍”的,说什么人家跳绳身体好,体制强。我跟跳绳也没过多久就“分手”了,本来嘛,我又不是“真心”的,只是母亲大人“一厢情愿”。没有真“感情”,说什么也不能把我和跳绳撮合到一起。
我的第三个“情人”啊,是一台电脑,啊,我们的“感情”啊,那可是“青梅祖马”!俗话说:“喜欢电脑不需要理由。”在我五岁时,就与电脑结下了不解之缘。那天,我发现爸爸在一个“白箱子”前敲来敲去,就想:一定是他(电脑)不听话,爸爸在教训他。于是,我也来“教训”电脑,一整乱敲后,电脑~~~坏了,还好“电脑不计主人错”,于是,我就和电脑好上了。但最终,我们还是“分手”了,因为,母亲大人不同意,说会近视。噢,可怜的电脑,拜拜了。
我发誓,再也不换“恋人”了,免得别人说我“花心”,一定要找一个母亲大人喜欢,我也喜欢的。我这双火眼睛晶,一下就找到了合适的“对象”——竖笛!这下,母亲大人可是赞不绝口,直夸竖笛好,又有音乐细胞,又婉转动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