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喜欢吃苹果,从用勺子一口一口地喂我,到现在饭后一个苹果,我从来没有对苹果厌倦过,甚至……可人见人爱的苹果竟然让它的忠实品尝者――我当上了被告。
案件一:关于吃苹果会不会伤了母女情的大问题
原告:老妈被告:我
原告控诉:原来规定只要我有空,心情好,绝对会给我亲爱的而又可恨的女儿削一个苹果,可是我那个女儿也太那个了吧!我正忙着打电话,心情也不好,她跑过来,缠着我给她削苹果,我有什么办法呀!口出狂言也难免!我神圣的主呀,你可要为我讲些公道呀!为了几块钱一斤的苹果,可不要伤了我们深深的母女情呀!哎呀!
被告申诉:哼!原告,你以为你这么嚷嚷几下就完事了?告诉你,我今天可要讨回一个公道。哎,你们可评评理看,苹果又不是什么毒,吃多了会死人,它含了许多营养:有什么钙、铁、锌、锡、维生素,还有什么……
审判插话:被告!请您不要离题,记住,这不是在为苹果做广告!
被告继续申诉:(高兴:审判称我为您呢!嘿嘿)我想吃苹果,这不是好事嘛!审判人,告诉你,今天我也告告我妈,告她言而无信罪。她一边说“马上来,马上削”,可行动还是那么慢,没有丝毫动静,再叫一声,噢呵!她又说:“马上!”那是什么马呀,怎么那么慢呢!你们给评评理,我妈的马那么慢,能不伤母女情吗?
调解过程:“我想,竟然苹果对我女儿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