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举办的梅州市中小学生“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夏令营活动。活动的3天期间,我们20位代表到惠州、东莞等地参观当地道路交通监控指挥大厅以及到当地道路交通设施较完善、标志标线明显的路段与执勤交警“零距离”接触,收获不小,感受颇深。
我们首先参观了惠州交通大厅。大家乘坐电梯到了五楼,那里的交警叔叔给我们观看了违反交通安全的车辆照片,照片由两种拍照方式,第一种是用“电子警察”自动拍照,“电子警察”可以监控所有路面的车辆,一旦有车辆违规,“电子警察”就会自动拍照下来,而且还是24小时监控。第二种是用数码相机拍照的,那样就要交警叔叔们就直接拍照。接着我们到监控室观看行走的车辆,里面都有每个路面的车辆情况,这样就可以及时看到违规的车辆和发生的交通事故了。我们还到了18楼的会议室,交警叔叔介绍了惠州交通方面的总体情况。然后,交警叔叔给我们发放了惠州交警报。通过到惠州参观,使我们学到了更多的交通知识,提高了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还参观了东莞的交通大厅。我们直接到指挥中心,听交警叔叔介绍东莞的交通情况。我们透过玻璃从上往下看,看到了电子地图。电子地图可以看到东莞的全部。国道、省道……这些地方都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之后,我们观看了交通事故记实片,看了以后我真是感慨万千,许多人都是因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我想“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这些儿歌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小时候,听了这些童谣,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害怕出门的感觉;那是因为自己并不真正的了解交通安全的含义。直到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义。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法在交通安全方面对车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这一节告诉我们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要求我们做到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必须靠路边走;过马路时,要走有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拦;还要认识一些交通标志。
交通安全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让我们大手牵小手,共走平安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