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酷爱上网,为了上网做了N多次“小偷”,惨遭老妈毒手。因为我最近想创办一个属于创迷的天地,但老妈始终不肯,最后,终于老妈大发慈悲答应了.什么,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那就听我说吧!
3个月前,我央求老妈让我每个星期六上网,苦苦相求下老妈终于答应了。随后,我又向老妈恳求一件事。让我在她的QQ上申请一个专为创网粉丝团服务的群,老妈受不了我连哭带求,只好只说一句:“现在的孩子真是什么新鲜赶什么!如果我拒绝你,你一定会找你哥哥姐姐一样能办到,何不如答应你,至少能落个‘亲女’的好名声。”“耶!”老妈答应了,冲上去给妈妈一个香吻。“但是,我们之间还需要一个条约,上网条约!”“晕了,老妈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婆婆妈妈了,好吧好吧!”“就叫《上网条约》!”“恩,同意。”其实我的心早已飞进了电脑里去了。《上网条约》有关内容先讲清楚。
1.每个星期六只能上3个小时的网
2.上网聊天不能聊无聊的事情
“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条条约,请自觉遵守!”还没等老妈说完,我连忙跑到屋里,三下五除二把群急忙弄好,生怕老妈瞬间变卦!然后进行下一步,加创网迷。就这样,忙了一个下午。终于,我开的创网粉丝团于2007年1月12日诞生了,创网团的生涯就此开始了。团队规定:社长简称为SZ,普通人员简称PT……
星期六,老妈霸占了电脑,我只好到大姨家去玩。我向群里发了几条信息。“亲爱的PT们,我们都是创网迷,大家要团结哦!”“好,SZ我们一定遵守。”忽然,电话铃响了。“你赶快给我回家,什么SZ、PT乱七八糟的。”说完,啪的一下挂了电话。这次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回到家老妈张开血盆大口骂道:“你这孩子,无聊透顶,上网不能查资料,看看作文吗?什么SZ、PT乱说一些!”我哭着解释:“这是网上简称!”老妈好象恍然大悟,连忙向我道歉。
从此我家的《上网条约》新增了一条条约:3、不能误解网上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