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家庭还是法庭?
“现在我宣布,‘家庭官司’正式开庭!”“法官奶奶说,“有请原告、被告上台!”
我、老爸、老妈,踏着方步走上了“法庭”――我家的客厅。
原告:老妈
被告:我
审判法官:奶奶
被告律师:老爸
原告:原规定被告每天练半个小时五笔,一个星期只能上一个半小时创网。现在倒好,你看看她,变成了一天一个半小时;五笔每个星期还练不到半个小时。
被告:我一个星期至少能写出五篇作文,就酸一篇四十分钟能打完,那也要打两个小时。况且,我还要看作文,发评论,还要去PK台投上几票,还要看看我的点击率,还要……一个半小时哪行?法官,你来评评理。
被告律师:就是呀,时间不够,加时!
原告:不加!
律师:加时!
原告:不加!
被告:加!
原告:就不!
……
法官:经过审判,判决原告给被告加时。
原告:那就一星期两个小时。
被告:五个小时一星期。
原告:三个小时。
被告:四个。
原告:三个半。
被告:一天三十分钟?
原告:成交!
于是,我每天有三十分钟时间上创网,星期一到星期五发作文,星期六星期天评论。
原告:老爸
被告:我
审判法官:奶奶
原告律师:老妈
原告:原规定被告每天最多睡到七点半,可她现在不睡到十点绝不起床。
原告律师:就是,你说这让别人知道了还象话吗!
原稿:这大闺女家的,成何体统,也不怕人家笑话,自己也不嫌害臊。
被告:上学时六点就得起床,好不容易放了假,起床稍微晚点又怎么了?让孩子轻松轻松,又怎么了?
原告:这还叫“稍微晚点”?七点半不都已经晚了一个半小时了吗,你还想晚到什么时候?让你七点半起来就够不错了。你去问问楼下陈卓文,看人家几点起床。
被告:她比我睡得早。
原告律师:睡得晚你不会早点睡吗,谁让你天天像个夜猫子一样。今天九点钟钻被窝!
被告:不同意!
审判法官:几点起床还是由法官我说的算,现在我宣布,被告周一至周五七点半起床,周六和周日十点。即日起立即生效!
唉,这个法官怎么和稀泥呀!
原告:老爸
被告:老妈
审判法官:奶奶
被告律师:我
原告:被告天天看什么《乞丐王子》,好好的中国电视不看,看外国的干什么,闲得无聊!有那么多时间,听听老歌多好!
被告:那又怎么了,我看我的韩片,你干你的事,咱俩“井水不犯河水”我就喜欢看……再说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听老歌,太老土了吧!被告律师:就是,多看看别的国家的电视,了解了解别的国家的生活习惯,又怎么了!
原告:韩国电视有什么好看的,天天不就是爱得死去活来的吗,天天哭哭哭,一点花样都没有。
被告律师:那也总比你们杀杀杀的连续剧好吧!
原告:又臭又长!讨厌!
被告:看人家的过程描写的多细腻,难免要长一点嘛!
原告:整天卖关子,正演到关键时刻就结束了,吊人胃口。
被告:那才吸引别人下次看呀!
原告:……
被告:……
原告:……
经过九九八十一个回合的嘴皮较量,法院判决,被告方胜利。
哦,天哪,我们家是家庭还是法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