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性格坚强的人。从小,爸爸就说我是不知道“哭”字怎么写,但是,有一次我被冤枉得哭了。
记得那是读四年级的时候,我从外面拿回一个小玩具,妈妈问我这个东西是从哪儿来的,我说是别人以前借了我的钱,今天还给我,我拿去买了这个玩具。妈妈也没多说什么,我便走开,回到我的“小天地”做起我的作业来。
“啊!这是怎么回事呢?”突然从妈妈卧室里传来一个喊声。我急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只听妈妈说:“我放在电脑上的50元钱怎么不见了呢?”妈妈先把矛头对准了爸爸,可是转念一想,爸爸那么忙,而且去潼南了,根本没有回来,更不可能拿钱了。又没有其他人。于是我便成了最大的嫌疑犯了。只听妈妈用一种异常冷静的语气对我说:“儿子,说,这钱是不是你拿的?”我急了,反驳道:“怎么可能是我把你的钱拿了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50元钱是小事,可是,如果养成一种乱拿别人东西的行为习惯,这可是大事了。现在你拿出来,妈妈既往不咎。”我也急了:“肯定我没拿。”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把我买回来的东西拿现来,说:“那你说说这东西是哪来的,难道不是拿这50元钱去买的吗?现在人赃俱获,你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我一听,无话可说了,只觉得堵得慌,心中觉得委屈极了,不禁泪流满面……
下午,爸爸从潼南办事回来,见我和妈妈僵持不下,便过来问清缘故,才说:“哦,那50元钱啊,那是我拿的,早上我说没零钱去乘车,见桌子上有50元钱,我就拿了,由于忙,忘了给你们说了。”
现在真相大白了,我是被冤屈的。唉,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大人们也不能随便冤枉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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