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态之一
我常抱着膝坐在沙发上,看非洲油画般的草原上一头豹子藏身在浓密的灌木丛中露出冰冷的眸子,满是单纯的食欲。而远处的野马并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只是垂下它们线条优美的颈子,吮吸甘露。
镜头拉回豹子,它开始奔跑,健美的身躯像划过草原的一支利箭,带着呼啸而至的风声。野马迅速回身,蹄在草地上带起青草被撕裂的味道,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嘴角带笑的猎豹飞在半空中,准确地咬住了野马的脖子,血混杂在它们的毛发之间,刚才带起鼓点般激烈的声音便消失了。镜头拉向燃烧着的太阳,火色,血红。
于是,有人说,这个世界,动物如此野蛮。血腥与厮杀是它们的功课,天天重复,不知疲倦,仿佛血液与死亡之于它们只是游戏。我冷冷地听着,不置可否。
在我眼里,死亡之于它们是种威胁,它们是如此单纯,饿了,便捕食;饱了,便找个有太阳有草地的角落里美美地睡上一觉。他们在乎的只不过是自己能不能活下去而已。在你对它们没有任何威胁时,它们会用单纯而无害的眼神望着你,这,是种全盘的信任。
可现在所谓文明社会里,你不可能会因为这种眼神而信任一个人。不可能,也不会。
人,首先学会使用工具,也首先学会表里不一。
动物只会把人类当成食物来杀害人类,而人类却会把它们的皮毛制成手袋,身体制成药材,牙齿制成装饰,骨头放入研究室。人类把它们身上的一切兑换成货币,并以此为荣。往往忽略问题关键的,就是人。在动物眼里,人也许才是最残酷的。这个世界是一架巨大的天平,当自然愈来愈缺少可以承载人类重量的砝码时,天平会倾斜,乃至于颠覆与毁灭。
而人并不自知,总以上帝的角度,观看整个世界。油轮在大海上损毁,海面被污染,人们救起被裹在油中的企鹅,用毛巾擦去油污。居然有报纸登出大幅照片,给小企鹅配的语言竟是“谢谢”。这是对人类自己莫大的讽刺!小企鹅的家园是人类毁灭的,是人类差点让它失去了生命,它会对人类吐出如此真诚的感谢吗?至少人类自身会恨。
人类本身被强者赶离家园,几百年前的事,甚至更久之前,人类都不会忘。仇恨一代传一代,没有淡化反而加深。
他们竟然希望动物对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什么?感谢人类把它们的家园毁坏,然后给他们准备安身的笼子?感谢人类杀害了同胞父母,然后亲手养大它们?感谢人类的猎枪让它们受伤,而又有人治疗了它们?还是感谢,化学药品让它们生不如死,然后拼命寻找解决办法?
作为一个人,我们该做的应该是忏悔,我们该做的应该是补救。我们本不该以上帝的姿态来评估自己的行为,我们该从一个罪犯的身份去赎罪,去道歉,去弥补我们的过错。我们该乞求动物的原谅而不是感谢。
我们不是上帝,我们只是上帝打了蝴蝶结送给自然的礼物。
姿态之二
有时候,孤独的人会变得很无助。这种感觉浸入心房之后便会不自觉地寒冷,便会卷曲,回到人最初的状态。
缺乏安全感,是从小养成的毛病。就像回家路上没有人陪伴的童年早已不自觉地刻印在了皮肤上,溶成了血液里的成分。奶奶说,小时候手只要抓不到别人的耳垂我便会醒,开始哭。那种睡梦中的哭泣至今都刻骨铭心。后来当明白自己必须单独一人面对黑暗之后,便学会握着自己的耳垂,一夜无梦。即使喜欢炫目的耳饰,也坚持决不在耳垂上烙下任何伤痕,也许直到我不再需要这种安慰了为止。
听起来,这种孩子气很懦弱。但,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坚强到不需要眼泪来提醒别人我是女生。有人说女生是应该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但,我宁愿从手心中走出来,好好呵护我爱的人:父母,爷爷奶奶,姑姑们,姑父们,表哥们,表姐们,表妹们。一提到他们我便开始很快乐地回忆。我的回忆是被精心挑选的,删去了苦痛、伤心,留下单纯快乐的自己和可以分享的笑脸。
有人说一旦开始喜欢回忆,那人便老去了。那我宁可老去,像个守财奴一样细数自己的珍宝,一遍又一遍。
回忆被抽去之后便会疲倦,像喧哗过后的安静,能让人溃败。于是我总是可以停留在只有未来的地方,那样,便没有空去回忆。宁可去编造未来,让它与回忆串联也不让自己有空体会孤独。
我总是坐很久的车,看一个人的电影。可以看见不同的面庞在我面前有不同的表情,然后去编造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故事,以至到后来流出于笔端。
我一直相信自己笔下的人物切实地存在,不是我在安排他们的生离死别,而是他们为我演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的美好,让我痛恨黑暗热爱光明。他们的故事可以让我无限地伸展我的触角。于是觉得自己的文字太过于苍白,不可以写尽他们的每一个侧面,每一个表情。开始觉得自己很是贪心。
这是关于我想的姿态,蜷成一团坐在微凉的风里,被柔软的枕头包围。
姿态之三
已经是不再相信童话抑或神话存在的年龄了。那些单纯的信仰被现实中的压力研磨成碎屑,被时间的洪流轻松地冲走。
哗啦啦啦啦……
可是,在静谧的深夜里,挑上一篇文章来读,却成了很久以来养成的习惯。那样的故事总能让我很快地安静下来,然后在浅色的灯光下安静地睡去。这种睡去表现得那样安定,甚至有时会像婴儿一样满足地翻个身蜷成一团,怀里便空了,书也就懒懒地躺在了一旁。那种睡去美好得令人心痛。
因为这种习惯,我便习惯于在瑰丽虚幻的世界中独自行走,或是独自飞翔。我那样迷恋于那里的人或事,现实给予我的倒愈发像个侧影了。
人总是喜欢在其他地方找到自己在此地得不到的东西。而我的彼地完美无瑕,即使是惨烈的杀戮在我的眼里也是带着深红色绝烈的完美。
经历太多的完美,脑里便似乎存不下了,只得付之于笔端。我极尽全力描绘心中所成的影像,可是,似乎做不到。那些只有开头的文章像玩厌了的玩偶一样被遗忘。不是遗忘心心念念,而是遗忘我稚气笔尖所无法描画的心心念念。很久之后不经意的再次相遇,便会读下去,有时有写下去的冲动,可终还是失去了,有些东西注定残破就让它一直下去。
正如佛曰:随缘。
相信随缘,于是我成了一个极被动的人,我安于我的世界。有人敲门,我便放下城门;有人离去,我便鸣炮欢送;有人留下,我便找一个房间让他住;有人不见,我便扫去他所有痕迹。像个拥有森林深处古堡的伯爵,不去挽留也不去寻找。因为有心里的世界便觉得自己足够富足。
但这种富足总显得极单薄。
有时干涸的思想让我长时间的发呆,然后翻箱倒柜地寻找一篇神话,给自己灵感。我不习惯求助于人,我害怕他人的思想夺走了我自己的思想,没有自我会让我陌生。可是,我终究还是错了。
就像我的文字,时常决烈而忧伤。可是,我很快乐,出乎想象的快乐。我甚至像被神夺走了忧伤的权利。虽然,这并不代表我没有忧伤。我时常不知原因的开心,把自己逗乐是门学问,我学得不错。
现在才知道,并不是小时候的信仰不见了,而是有些东西,深入骨髓连自己也感觉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