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学校旁边,有很多卖点心的小摊。有的小摊主很和善,经营有方;但有的小摊主恶狠狠的,赚的净是些黑心钱。当然,前者的小摊前就顾客满盈,热闹非凡;后者就冷冷清清,顾客少的可怜。
有一次,我去做油馍尖的小摊吃早饭。听口音,那儿的摊主是一对河南籍老夫妇。男摊主大约六十岁左右,黑黝黝的皮肤,像个非洲人,他爱好听豫剧,身边放着一个录音机,他一边听豫剧,一边帮老奶奶夹油膜。我点了一袋2元钱的油馍尖、一杯黑米粥、一杯酸奶,一共6元钱。我把食品端到桌子上一坐下,吃着香喷喷的油馍尖,喝着甜甜的酸奶,听着悠扬的豫剧,真惬意啊!我吃完了早餐,掏出10元钱,递给老奶奶。她找了一些钱给我。我一数,有5元钱,怎么多找了1元钱了?我连忙说:“奶奶,您多找了我钱。”她连忙转过身来,把钱拿过去,数了数,“嗯,是多找了,但是你是常客,就算了吧!”老奶奶笑呵呵地说。我百般推辞,说:“这怎么行,您不就亏了吗?”我一边说,一边把钱揣到老奶奶手里。老奶奶无论如何都没有收我的钱。我心想,这个老奶奶真和气,怪不得这里的顾客很多呢!
我也遇见过黑心老板。
夏天的一个傍晚,我去买雪糕,挑了一盒我常买的一种雪糕,付了钱拿着雪糕就跑回了家。回家一看保质期,“哎呀”都过期啦!我连忙往回跑。然而,那摊主说:“刚过了一天有什么事?去去去,出去!”我反驳道:“过期了吃了会拉肚子……”我还没说完,他就把我赶轰出去了,嘴里恶横横地骂道:“小小年纪,就这么奸……”
唉!这黑心的小摊主,就为这么一点蝇头小利就丧失你的良知吗?还是去体会“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真正含义吧!
湖北荆门沙洋县实验小学四七班四年级:熊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