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着一个人和一个地方,他们活在我的未来。
我喜欢一个人,他长得一般,海拔也不高,但他的魅力就在于他温润的笑和他从容的举止。他不会轻易对生活绝望,会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会细心的记住我所有的爱好和怪癖。他会去学自认为很不错的很帅的玩艺儿。他可能会喜欢逆着阳光坐着,修长的手指在吉他弦上轻轻拨动;他也可能会和一群朋友一起在球场上打篮球或者教我打onebyone,总之就是要在篮球场上洒点汗水;他还可能会提来一桶水洗着充满汗臭味的衣服,偶尔往里面倒多了洗衣液。
我喜欢一个人,他待人温和,热情大方。他会偶然坐在书房里,表面上手捧一本名著或者武侠小说在认真的读,事实上他双眼半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甚至连书都拿倒;他也会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脸上时睁眼醒来,躺在床上,揉揉眼迷迷糊糊抓过手机跟我说早安;他还会在厕所里边刷牙边哼着早已跑调到西雅图的歌。
我喜欢一个人,我们会在午后躺在干净的地板上头碰头听着钢琴曲或者摇滚乐;我们也会在房顶上背靠背坐着等流星雨,及时有时等来了大雨;我们还会在沙发上像仓鼠一样窸窸窣窣啃着薯片看美剧。我们会一起看美景,一起打篮球,一起哼小曲,一起做料理,一起承担命运的刁难,一起享受美好的一天。
我喜欢一个地方。不要求它有多大,只要它能够空出一小片地来给我种几排向日葵;不要求它有多远,只要它能够看到星星和夜空。你知道向日葵的灿烂嘛,你知道星星和夜空的美嘛。它们的美使人们心情舒适,让人感叹造物主的伟大。
我喜欢一个地方,远离世俗的吵闹。它也许不大,或许还很小,但我想那就足够了。也许我能够戴上帽子,在阳光明媚的午后躺在高大的向日葵中间睡上美美的一觉;也许会有学生在向日葵边写生,我会高兴地和她打声招呼,并招呼她来吃些我自制的小点心;也许附近有个小篮球场,能够让我和他打onebyone;也许100米以内会有个小咖啡馆,无聊的时候走路去那里喝杯牛奶咖啡或摩卡,和老板相熟后,让他去买些自己想看但懒得买的书;也许我会坐在小房里的窗台边,怀抱吉他轻轻弹唱着很久以前的老歌,文艺的缅怀下青春;也许我会装扮成帅气的男孩子出门,爬上一棵大树,晃着腿,向每一个路过的漂亮女孩吹口哨。
我喜欢的那个人和那个地方,他们活在我的未来,我从未放弃寻找。
初二:莫子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