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那段时光太美,以致我回想起来,错了感觉,一直都笃定他是那般温如风,柔如水。
那年,我五岁,他十八岁。
初次见他的那个画面,若将他身后的背景细细考究了去,着实不怎么美好:光秃秃的地面稀稀拉拉地缀着青黄不接的小草,小河里的浮萍绿的有些肮脏感,河边枝干弯曲的古柳的枝干上也没几片叶子,几乎就是几根绿线条罢了。只因他在树下,温文尔雅地笑着,清远的眉目里是满满的好看的温暖,瞬间让我盲了视觉,看不到了别的颜色,只觉得那天轻云疏风,明媚得可以。
那时候他很高,小小的我习惯仰望他,就好像仰望天空一样,带着小小的崇敬与虔诚。我不信神,但我也不是无神论者,因为我一直认定他是天使:温柔、儒雅,还有我认为的哲学。
他总会在河边安静地背冗长而生涩绕口的古文,河水似乎纯净地悠悠流转着绿光。我很不安分地待在他身边,时而捣捣蚂蚁,时而扯扯小草,时而踢踢古柳。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禁哑然失笑,那样一幅安静而恬美的图画被我生生破坏,还真是煞风景的我呢。温柔如他又怎会放任我在一边无聊。他回头轻轻对我招手,我就很“狗腿”的小跑过去。我知道,他又要讲那个大美人林黛玉的故事了。
是的,我爱缠着他,烦着他。所以人们眼中总有一对奇怪的组合:十八岁的他谦和、安静、儒雅;他身边五岁的我,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左右,笑得“谄媚”,像麻雀一样唧唧喳喳地闹着他给我讲故事,他也就无可奈何的答应,告诉我外国有个叫莎士比亚的人,这可把我乐坏了,大叫:“杀死你呀!”我笑得乐不可支,他也难得让安静如水的四十五度笑容扯成六十度,露出一排洁白如玉的牙齿,就像电视里打的佳洁士广告一样。
他说,十九这个数字在外国是不吉利的。所以在我六岁,他十九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他带回了天堂——我一直这样认为——他是偶落凡间的天使,他不过是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所以,连他的死似乎也充满的温情,就好像他一如既往地笑得安静,轻轻的揉乱我一头蓬松的短发说,丫头,要好好听话哦。当阿姨哭得撕心裂肺,悲痛欲绝,当奶奶也抹眼泪,一叠声说他是个好孩子时,我却愣是没挤出一滴眼泪。他是天使啊,他还存在啊,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看我的吧;他还会给他的丫头讲故事的吧;他还会揉乱我的短发,说我不可以任性的吧;他还会在那条不怎么美好的河边背古文的吧;他还会的吧……我不能确定,但我坚信,幼稚而可笑地坚信,总有一天,我转身,他会温文尔雅地笑着说,丫头,不要贪玩哦。
直到他“头七”那天,我突然就那么明白了,胸口空虚而难受,再也……再也……见不到了。在他的灵柩前,我“哇”的一声放声大哭,哭得稀哩哗啦,眼泪像自来水一样流个不停。
往昔太美,他太美,所以总忍不住在想念他的文章里打下一串省略号,似乎这样长而短的符号,能带着我的思念一直延伸到天堂,告诉他:我想你了,我想你的故事了,我想你的温柔了……
如果有下辈子的话,如果他愿意的话,如果还能再相遇的话,我希望能叫他一声“哥哥”。我虔诚地十指相扣,如果可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