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真正进入我的生活大约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而我爸爸则是引导我走上这漫漫读书路的人。记得爸爸有段时间,每天给我读一段故事,后来我听上了瘾,爸爸却莫名其妙地不读了,我忍不住去找那本书,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轻轻翻开扉页,一段话映入眼帘:儿子,当你翻开书时,你已经长大了。署名是“爸爸”。当时,我也没多想,便去看这本书。
现在有时一闭上眼,便看见一个小男孩,坐在一个大椅子上,双脚将碰到地,面前,左边放一本大词典,右边是一本书,书上赫然写着《鲁滨逊漂流记》,也许从那时起,便已注定我与书将难解难分。
随着年龄的增长,认得字也增多,读起书来,更加如鱼得水,书中向我展现得是不一样的世界,说来也奇怪,整页的字并没有给我一种枯燥的感觉,相反的那词语在我脑中展现出的是一幅又一幅色彩斑斓的画,使我流连忘返,在6年级时,书几乎成了我的主宰,那时看书像虎狼似的,恨不得一天读完,否则再好的饭,也如干蜡一般,如果对这时的我来一个总结,苏东坡的一幅对联比较合适,“发愤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时间书”,那时的我,对于书的渴望近乎痴狂。
上了初中,自由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我仍然坚定自己心中的执着。进入初中的我,心理也成熟了,对书也挑剔起来,在初中以前,我看书特别快,近乎一目十行,到了初中,我的观点受到妈妈的影响,认为好书是用来品的。如果说小学的我读书是为了了解一些东西,掌握一些知识,那么初中看书是为了欣赏,为是让精神有寄托之地,当我翻开书时,身体便骤然一轻,思绪如同被包围在阳光中,浑身暖洋洋的,心灵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那思绪一起迷失在这满含墨香的课本中了,曾几何时,煮沸一壶热水,让书香和茶香化作一缕缕轻烟,轻轻地罩住我,使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飘荡。在漫漫地读书历程中,书成了我的老师,成了我的朋友,在我伤心时,它听我倾诉,给我支持,在我迷茫时,它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