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傻奴,是后来我们这些看见过手机、电脑、自来水和柏油马路,不会写毛笔字的后生对他不屑的称呼,而只看过黑白电视,没有坐过公共汽车的叔伯们叫他旺生。旺生这样的名字如现代人叫自己的狗为旺财一般,在那个饥荒的年代如野草一般满地都有。家里人为了自家的孩子好养,一般都取很贱的名字。旺生从出生就是个聋子,他有三个弟兄,他的大哥在那时放羊叫狼咬死了,二哥是在农业公社化吃大锅饭的年代被饿死的。家里只剩下他和一个弟弟多财,还有年迈瘫痪的爹。旺生的爹神志不清地躺在自家的炕上说,我祖上上辈子积德,旺生虽然聋,但还能活着。这也是旺生他爹那辈人最最引以为荣的事,只要自己有后就是最大的造化。在那个恐惧的年代,能娶到媳妇再能生下儿子就是最幸福的事。傻奴的故事如这个村子的演变,一直被人们传颂着。在我小的时候,大人们用“聋旺生”来吓唬淘气的孩子,因为他长得可怕;在我长大后,人们用“聋旺生”来招唤离家的孩子,因为他傻了,还知道回家。这个村子只要有人不走出大山,只要还有人在这里生活,傻奴的故事就将永远有人讲给下一代人。傻奴在这个村子里和其他小孩一样不时到地里干干农活,而当其他小孩去村学上学时,他就拿起了粪担、铁犁开始做一个十足的农民。时间的迁徙给大地一年四季换上不同的着装,这时自家都有自家的地,每个人也都可以吃饱,不必为吃饭发愁。天还未亮的时候,傻奴便拉着自家的驴驮上粪往地里赶,然后耕完当天要耕的一亩地后回家给上村学的弟弟多财和瘫在炕上的老爹煮土豆和玉米棒子吃,偶尔用卖玉米的钱去集市买二斤白面来做顿面条或几个白面饼来解解馋。他们常年吃高粱和谷子面以及荞面,只有逢年过节时吃几次蔬菜和白面,肉在这个贫寒的家庭里只有用来听听,连提也不提一下。村里的人都说傻奴能干,他一定可以娶到好媳妇过日子。每到冬天,傻奴便没日没夜地去山上的树林子里背回很多很多足够烧一个冬天炕的树叶,把他们堆积成一个个大大的垛子,每有冬天没有烧炕东西的人到他那里用手比划着借烧炕的树叶时,他都点点头,并帮忙盛到背篓里。傻奴干完自家地里的活就去缺少劳力的家里帮忙。傻奴瘫痪在炕上很多年的老爹闹腾着去见阎王好多天了,傻奴为老爹买了放在棺材里的衣服和被褥,还请村里的阴阳先生选好了坟址,请村里辈分最老的木匠做好了双层厚皮棺材。大家都做好了准备送傻奴的老爹上路,在一些未见过傻奴老爹的小孩那里,傻奴的老爹好像早就死了,很少有小辈见到过那位老汉,老汉的同龄人当然是希望他早点去了,那样少受罪也不会拖累既聋又憨的傻奴。傻奴的老爹闹腾好多天后,鬼使神差地回光返照了。他变得清醒了,而且说自己有一事放心不下,要给傻奴娶个媳妇他才能闭上眼睛安然离去。喜鹊是我们村那时长得最标志的女孩,她时常在地埂的小路上提着笼子挖中药给自己刚刚满月的弟弟买奶粉吃。她穿着很长的军绿色上衣,很短的灰色棉布裤,下面还有一双他爸爸从外面打工时捡来的掉了皮还粘了油漆的看不清什么颜色的皮鞋。她娘在生完她的小弟收祥后就离开了这个人世,她爹一年四季在外地打工,但不挣钱,她爹既酗酒还赌博,回到家里不干好事,经常到汉子不在家媳妇在家的人家里瞎搞,经常被村里人打得这青一块那紫一块的,可谓臭名远扬。村里人看喜鹊一个黄花闺女带一个孩子不容易,所以把自家不用的东西看喜鹊有用就送给她,所以喜鹊总是穿着张大伯那时穿过的军用上衣,关二婶那时穿过的裤子,别人扔到路边的破鞋……街坊近邻和远房亲戚们费尽周折为傻奴找媳妇,从刚开始的姑娘到残废再到寡妇,没有一个肯嫁给傻奴的,她们的理由是傻奴不仅是个聋子,还有瘫痪的老爹和未成家的兄弟,嫁过去肯定负担重,没有女人愿意来傻奴家受苦。傻奴家的日子就在漏洞百出里缝缝补补地过着。在冰雪苍丽的一个冬季里,傻奴的老爹终于抗不过寒冷而去了,带着无尽的绝望躺到了别人从不踩踏的荒草野地里。傻奴在他爹去逝后的事只是给自己的弟弟能够吃饱就行,他烧了以前自己老爹用过的东西,他那天望着满天的浓烟和因长期没有洗过的东西烧焦后的火星久久张望远方。傻奴老爹的一切就如同他的坟一样被坟草掩埋得没有一丝痕迹。村子里的人们都很爷们地生活,从不把女人当回事,喜鹊在被金锁搞大肚子后,金锁就去大山外面上学了,金锁再也没有回来,直到喜鹊被村里人用席子卷着埋进了黄土也没有回来。喜鹊怀孩子的内幕傻奴早就知道,他在一个夏末秋初的夜晚打着灯笼去地里看玉米棒子有没有被其他村的人偷时,发现喜鹊和金锁在地时偷情,后来便传出了喜鹊怀孕的消息。当然这件事不是傻奴传开的,鬼知道喜鹊和金锁的事有多少人看见了呢!再后来金锁考上了大学,胸前戴着大红花,坐上了去县里的拖拉机走了。那天喜鹊腆着大肚子抄小路去城里的大路上远远地看了金锁一路,一直到拖拉机走到另一座山里,喜鹊不知在那一路流了多少泪,摔了多少跤,她回到家里给弟弟喂奶粉吃时,脚上的鞋都不知什么时候丢了,脚都流血了,身上有很多被村里的老妇们吐的唾沫星子干涸留下的肮脏的白点。次年的春末夏初,田野里的风吹得跟猫舔似的,傻奴做了村里别的小伙子认为耻辱的上门女婿带着自己的弟弟一同“嫁”到了喜鹊家里。他们的婚礼没有一个人,就在他们两家合为一家人后不久的一个深夜,一声婴儿初生的哭声刺破了被蓝天和大山笼罩的村子……
中篇日子就那样过一天算一天。在喜鹊腆着大肚子在地里日夜苦劳的时候,金锁就在远方的大学里风花雪月,而喜鹊的肚子却日夜突显。起初,喜鹊和金锁像其他男女般日夜厮混,却落到今日的地步。金锁考上了大学就始乱终弃,而喜鹊如同其他自命不凡的贫困少女认命地留在家里靠天吃饭。这只能怪罪于命运,是喜鹊上辈子造孽这辈子来还。金锁是多少年来村子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村里最标志的喜鹊是多少年来第一个公开偷情而委身于第一个大学生的少女。傻奴在找不到媳妇的情况下打算光棍一辈子,喜鹊找上了门,傻奴就做了上门女婿。喜鹊腆着大肚子,放下所有的耻辱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找一个爹,忘记金锁与自己那段事。傻奴就答应了,因为傻奴也不想做个光棍,而自己也听不见那些人的舆论与咒骂,一切随他们去吧,他觉得喜鹊可怜,喜鹊什么都有,即便有个别人的野种也是屈身降贵。傻奴不顾一切地带上所有家当,锁上自家破了三代没有修葺的院落,去喜鹊家里过败落的日子。喜鹊这个女人不像她老爹给她取得名字一般给人带来喜事,而更多地带来的是生活的负担。在喜鹊专心喂养她和金锁的野种企望金锁把她从大山里接出去时,她从外面给自己的野种找来了爹——傻奴,在为生活日夜奔忙。喜鹊还在幻想日后的美好生活,而傻奴却在一步一步沦陷为一个名为“她”人之夫,实为“她”人之奴的男人。当耕地的犁由木制变成铁犁,上面印上“中国制造”字样时,金锁带着在大学认识的城市姑娘穿着裙子来到村子里。喜鹊的女儿红梅眼看到了上学的年龄,傻奴的弟弟多财已小学毕业上了初中,喜鹊的弟弟收祥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尽管傻奴种上很多玉米、土豆、小麦,但这些东西卖的钱很难维系一家人的生活。傻奴每年夏末时,和村里其他人结伙去陕北住在窑洞里为当地人割麦子。他们拿上干粮,准备两双布鞋,一双穿着一双背着,拿上麻袋和塑料布就走上十天十夜去陕北了,还要自己拿上镰刀,去的路上他们能走破一双鞋,回来的时候又能走破一双,在陕北割麦子时,他们把去时穿破的鞋再补好才到麦茬很长的地里劳作,每天割两三亩小麦。等陕北农民的麦子全部割完了,他们就往回赶,因为他们知道雨后自家的麦子会全部成熟,熟得一碰就会掉在地里,如果不马上收割的话,只要一场冰雹,一切都没有了。傻奴看着眼前那一望无际的雨幕,手里攥着自己在陕北省吃俭用挣得的几块钱,恨不得马上回到自家的地里去。每年此时,傻奴就在地里不顾身体地一股气割完自家的所有麦子,他经常睡到割好的麦子上一宿第二天就接着开始收割。每次村里的麦子是傻奴家的最早收完。喜鹊自从金锁带回来一次城里姑娘后就不再幻想,而是塌实地“嫁狗随狗”,除了给孩子们做好饭,更多地是补偿这个自己的男人,虽然他听不见,可他看得见,心里跟明镜似的。傻奴在地里干活时,喜鹊就用自己养的鸡生的蛋烧好荷包蛋趁热乎送到地里去,傻奴端起碗喝完回头就接着干活了,傻奴不仅是个聋子,更多的时候他是个哑巴。贫困而残废的日子总算在傻奴和喜鹊的努力下紧紧巴巴地维系着,三个孩子不同程度地在学校里上学。在外面混日子的喜鹊他爹却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家里。他回家的第一件事是看到傻奴就拿起自己的铡草地铡刀冲上去想劈了他,最后在人群的阻拦下他才看在傻奴养活了喜鹊和她弟弟收祥以及红梅的面上,不再闹事。喜鹊的老爹在外地生活多年,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东西,拿上傻奴和喜鹊辛苦挣来的钱去买酒喝,常常喝得不省人世躺到野地里睡觉,经常偷了人家的蓄粮去和村里的寡妇们野和生活。村里的人们已经换了一辈,喜鹊和金锁的事好似被人们遗忘在老去的故事里了,他们又对这两口子的艰辛投来零零碎碎的同情。村里每年在外地打工的几个小包工头看到傻奴家里实在可怜,傻奴出门也挣不了多少钱,就在过完春节时带着傻奴去沿海城市的工地上搬砖头运水泥的活。他们没有钱买火车票,就先去火车站住上几天,看有合适去南方城市的运货车就在火车开出站的时候爬上去,当然是运煤的车更好,运煤的车好爬,爬上去后可以在里面睡几天几夜然后等火车停下来时再偷偷爬出去。村里的年轻人都是这样每年爬火车出来再爬火车回去,也有好多年轻人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了,被火车轧死了。第一次来到南方城市的傻奴很认真地挣钱,第一年他挣了点钱就在春节前和其他村里的人一同回去了,第二年出来时他们被铁路公安抓住了。公安们把他们拷起来用皮鞭抽,问傻奴他们为什么不买票?知不知道这样不安全会死人,傻奴就一声不吭,他们就让他拿着自己装着满满的炒熟了的面的捡来的大口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傻奴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因为那些炒熟的面里有自己的五元钱埋在杯底。他们继续抽打傻奴让他说话,他还是一声不吭,直到村里的人看傻奴被打得可怜,咬着牙大喊了一声,他是个聋子。公安们这才不打了,他们还是出了门爬上了火车,只是有几个人吓得尿了裤子,还丢了鞋。后来,傻奴跟着别人往家寄了一次钱,就再也不回家了,他把挣的钱都寄回家,他不敢回家了,他怕公安又要打他.傻奴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可以用来买火车票,他从来没有买过火车票.傻奴就是这样十年没有回家,他把所有的钱都寄回了家,每次去寄钱,他都要看着别人替自己写上喜鹊的名字才放心离去。社会主义建设日新月异,傻奴一天天看着一座座大楼平地而起,他离开已经十年了。傻奴因为耳聋在工地上没有听到塔机的警铃离开原地,而被塔机撞断了一只胳膊还弄瞎了左眼。他从医院出来后,包工头看他如此境况,给了他一万元还给他买了回家的火车票,送他到车上。这是傻奴这辈子第一次坐火车,还是正大光明的走上火车,他没有再惧怕那些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下篇春风依旧吹过原野,田间的菜花开得繁盛,如同傻奴十年前离开的时候。傻奴离村的那年,麦子长得如人一般高,那年是个异常丰收的年份,村里的人从那年开始就再也没有挨过饿,大家自从那年开始都能吃饱饭了。傻奴回到村里,大家都觉得奇怪,大家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十年时间,他竟然还活着回来了,只是现在变得丑陋残缺,大家都可惜这样的人会有这样的遭遇。傻奴走进家门看见的是自己的女人喜鹊和自己的弟弟多财的结婚照,他们的相片镶在镜框里,胸前的大红花耀得刺眼,傻奴那只没有瞎的眼睛泛着泪花涌出眼眶,他蹲在地上绝望的哭了,大声地狂吼,那绝望的声音如同死前的惨叫……傻奴寄给喜鹊的钱,喜鹊从来没有收到过,全部被喜鹊爹去邮所拿回来喝酒了,喜鹊的爹被酒养得印堂发亮两耳下垂,完全一个退休干部,秃了顶的头上还有几缕头发。大家那些年以为喜鹊的爹在过去那些年在外面挣了钱才活得这么潇洒,他还是村里第一个穿西服,第一个骑自行车的。原来他扣了傻奴寄给喜鹊的钱,十年来所有的钱。多财在傻奴走后的第五年娶了自己的嫂子,并且生了一子。他以为自己的老哥旺生在外地死了,再也回不来了。自己如果找一个女人还要添一口人吃饭,反正自己的嫂子成了寡妇,长得也标志,虽然为金锁生了个女儿也没有关系。喜鹊在傻奴走后日夜想着这位为自己而戴绿帽子的人,想着这个为自己的野种当爹的男人。就是这样,一个耳聋的人,却从不碰喜鹊的身体,他虽然娶了喜鹊,却打骨子里看不起喜鹊,觉得喜鹊是个不干净的。在傻奴和喜鹊过日子的那些年,他们是有名无实的夫妻。傻奴出门去南方后,多财这个长大了的败类日夜惦记着自己的嫂子,直到一个风雨交加,雷鸣电闪的夜晚,多财溜进了嫂子喜鹊的房间,随后,多财成为了喜鹊的丈夫。傻奴回家后,所有人知道喜鹊的老爹干了多么不知廉耻的事,喜鹊的爹更是变本加利,他说自己的女儿伺候了傻奴弟兄两个人,还为他们家生了后,傻奴那些钱自己花了是很应该的,他照样叫多财为自己每天买酒喝。多财为了自己刚刚出生的儿子和既聋又瞎的哥,对喜鹊几乎癫狂的老爹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他吃饱喝好别再闹事就行,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他们心里其实想这老不死的,哪天死了就好了,让车压死或让狼咬死,最好是什么都不剩,彻底地消失。村里有的人种上了地膜玉米,结两个棒子,而且两个都能熟,还有些人种上了地膜小麦,麦产超出普通亩产三百斤,还有人用人工播种机种小麦,一天可以种十多亩。傻奴家就是跟着这些人打完了小麦,收了高粱,割了荞麦,交完税粮然后再把地翻三次后过整整一个冬天。村人们穿得新,吃得饱,住得暖。喜鹊的女儿红梅长到可以嫁人的年龄了,她出落得很水灵,完完全全不是傻奴的女儿,傻奴看到红梅就能想起金锁,想起了金锁就想到了多财,这两个让自己的女人给他们生孩子的男人,太可恨了。三里八村的亲戚上门提亲都不知道找谁拿事,就直接找喜鹊谈了。红梅和她的娘一样,是很放荡的女人,穿得花里胡哨地到处去显摆,让很多人看得不顺眼,终于有一天在自己家里换衣服时叫喜鹊的老爹破门而入给*了。当喜鹊的老爹酒醒之后才知道自己干了多么造孽的事时,多财看到红梅的惨相,拿直砍刀就把喜鹊的爹劈了。多财杀了喜鹊的爹以后,知道自己要杀人偿命,他准备好一切等着公安来枪毙他。村里人在一个下午看到多财被抓上车拉到不知什么地方去枪毙了。他们都在议论好好的两个男人都这样不见了,都是喜鹊那个荡妇不积德,才生下红梅这样和她一样狐媚的女儿来。红梅在被喜鹊的爹*后的一个晚上去山上的树林子里在树上拴了自家背小麦的粗麻绳然后把自己的脖子挂上去,第二天人们发现红梅时她被吊得很长,表情看上去很痛苦,因为麻绳很粗,红梅可能使了不少劲才使得自己断了那口气。从城里往村里拉粪的天旺说多财被拉到一堆乱坟堆给枪毙了,公安们带着白手套,白口罩,多财被绑得死死的,胸前还挂着个木板,板上写着赵金锁三个字,还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天旺还说金锁没有和城里的那个姑娘结婚而是偷了那个姑娘家的钱被抓到监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喜鹊被所有人唾骂。傻奴每天拿着铁锹,担着粪担,在自家的地里忙活。直到有一天,喜鹊洗干净了自己的衣服,还洗了澡 。她半夜她躺到了傻奴的被窝里,傻奴却没有比毫的欲望,他搂着喜鹊安静地睡了一夜。落日黄昏,傻奴走进家门时,看到喜鹊的弟弟收祥坐在院子里,院子里还躺着裸体的喜鹊和喜鹊与多财生的还没有名字的儿子。喜鹊的七窍有淤血流出,小孩全身发紫。喜鹊和自己的儿子在夜里吞了质量不好的老鼠药,他们的嘴唇都被自己牙齿咬破了。收祥把喜鹊的儿子用玉米秆烧了,把喜鹊用一个破竹席卷起来埋到一个荒地里,就像当初傻奴埋多财一样,他们没有埋进祖坟里。自从喜鹊死了被埋在野地里后,傻奴就在白天干活,晚上去野地里坐在喜鹊的坟前坐到凌晨,傻奴不知饥寒地陪着喜鹊,人们经常听到半夜有人啼哭的声音,大家都说是那个是喜鹊的鬼魂和傻奴聊天的声音。等到农闲时节,傻奴就一直坐在喜鹊的坟前,从喜鹊的坟从新土变成旧土,从没有草坐到长满野草,傻奴的头发脏乱如同被拉上鸟屎的蚝草。长得和胡子连在一起看上去好像一个原始人,人们根本就不再认识他。人们都说傻奴疯了,傻奴傻了。傻奴开始沿着公路走,走一段就到村子里讨一段饭,然后再接着走,傻奴的脸变得一片模糊,衣服长年僵在上面的污垢像上了一层浆糊,油光发亮的,傻奴就这样走街窜村地一直在那片生存着。西部大开发的春风吹到了村子里,要建果树林。挖水渠,拆房子,喜鹊的坟被规划到一条水渠里,政府通过各方打听到这个野地里的坟是村子里喜鹊的坟,他们通知喜鹊的弟弟收祥把坟迁走。收祥说没有那么多钱来迁一座没有分水的坟。收祥娶了一个有名的泼妇,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很窝囊。那条水渠眼看就挖到喜鹊的坟前了,却因连天的大雨而耽误了工期。各家各户的人都闭上门,把自家的炕烧得滚烫滚烫的睡大觉,而政府的人却在苦思冥想怎样赶上工期。农民们从来不管与自己无关的事,他们只要不被雨浇塌自家的房子就能在炕上睡得很安稳!大雨过后,喜鹊的坟已经不见了,那里只剩下一个一个大大的坑,积满了雨水。大家都惊讶,这是谁干的,收祥听到消息赶到坟前,看着那个满是泥水的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后几天,大家看到白发如雪的傻奴干干净净地回到了家里,傻奴恢复了神志,他把喜鹊的坟在大雨连绵的日子里冒雨迁到了自家的祖坟里。他认为喜鹊死了的这些年和自己讨饭的这些年已经赎清他们的罪过了,喜鹊可以埋进自家的祖坟了。他在那几场雨里被洗掉了头发上,脸上,衣服上,身体上的所有污垢,黑头发洗干净后就成了白头发,黑色的脸洗干净后变得布满了皱纹,傻奴已经老了。傻奴回家后,收祥那个泼妇媳妇让他住进了满是蛔虫蚂蚁的房间,每天让他干最重最累的活,每天折磨他不给他饭吃,他瞎的一只眼也看不清多少东西,还得了哮喘病,却每日每夜地为收祥和收祥的媳妇劳作,被他们当做奴隶一般使唤。村里人会看到傻奴用没有残废的一只手担着担子起早忙黑地在田埂间行走。村里有了村支部,还有了蔬菜大棚,有了暴发户,有了很多大学生,有了卫生所,每家每户装上了电视、电话,还有些年轻的小伙子买了电脑。老人不再为看见一个打火机而奇怪到一股劲打完里面的甲烷还没有弄明白它怎么能生火,不再为自己村口公路上四个轮胎的汽车而发怵,刚刚长大会说话的小孩都喜欢追着傻奴喊他,他们奇怪这个人怎么不回答他,直到他们上学才知道什么是“耳瞎”。老人们都在小孩淘气时用傻奴来吓他,因为老人们描述的傻奴就是那个既聋又瞎满面污垢缺了一只胳膊的可怕形象,这个形象会陪伴村里的小孩慢慢长大,直到他们认识真正的傻奴。村里给傻奴安排到了敬老院,还给他发了补助金,他全不接受,还是一直愿意被收祥和收祥媳妇使唤,很多老人都说他是在用剩下的时间报答死去的喜鹊。傻奴完完全全心甘情愿地做了一个奴隶。多财的坟一直在野地里,没有人去除草,那个坟在一片杂草里,老人们死了一辈又一辈,再也没有人知道那片杂草里还有多财的坟,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不再回到村子里,许多田埂上的小路都因为长满了草而被人忘记,甚至有些人从出生都不知道那里有条路,傻奴还在起早忙黑地来去于田间和家院,从步频轻快到蹒跚维艰,他走的那条路一直没有长草,一直都很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