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幸福小猪
被告:人类
起诉事件:
1.人类随意辱骂我们为“笨猪”.
2.人类任意宰杀我们.
事实陈述:
我是一头猪,一头聪明伶俐的猪.但人们却常说我们猪是最笨的动物.要不为什么有人脑子不开窍,就会称他为“笨猪”.看看,我们猪竟然成了“愚蠢”的代名词,这简直是对我们猪家族的奇耻大辱.
其实我们是很聪明的.我们嗅觉灵敏可以协助警察破案.在上世纪80年代,德国西尔德斯海姆警察局驯养的一头名为路易斯的警猪在两岁半的时候就跟随警察们四处破案.凡是在搜寻毒品和爆炸物时,警官们都愿意带上它.年纪虽小但以战功赫赫.听说路易斯大哥还在一部侦破片里担任了角色.瞧,我们不但可以破案还当上了影视名星呢!我们会表演杂技,什么钻火圈,踩高跷......这些玩意我们样样精通.告诉你们,我刚刚从杂技团里表演回来.我给人们带来很多快乐,小朋友们都感高兴地叫我“幸福小猪”.
你们人类,自以为很聪明,实际上IQ比我们低得多.我们吃的是草,而你“茹毛饮血”的“光辉历史”还积在书里哪!你们鼠目寸光,大肆捕杀动物,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到时候遭殃的是你们自己啊!你们珍惜自己的身命,却把我们的命视如“草芥”,任意宰杀我们.那些被宰杀的同胞们,个个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你们剥我们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