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四年级的一天,妈妈给了我5元钱吃午饭。我随手放进了浅兜里。一节体育课下后,我摸了摸口袋。咦?5元钱呢,我明明放在这儿的。我大惊失色,使劲往里掏,还是没有。我更慌了,“可能在操场上丢了吧!”同桌提醒道。我一听,言之有理,有跑下来,里里外外把操场找了三四遍,可五元钱还是杳无音讯、下落不明。“那可是我的午饭钱,没了它,我吃啥?”我自言自语。好不容易,我挨到了第三节课下,刚想和同桌讨论一下我的钱会放何处。可是,他已和一群哥们儿吃饭去了。“那小子,溜得这么快。”我说。等一下,莫非――是同桌偷了我的钱。对,中午得好好问问他。至于中饭,我向同学借了2元钱,应付过去了。
吃完,我便在座位上等同桌。一会儿,同桌也进来了。“虞炼壹,看到我五元钱吗?”“没有。”“拿过我的钱吗?”“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偷了你的钱,不可能。”他显然有点生气了。可我追着不放:“说不定呢,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偷你的钱我就该姓。”“就是你偷的。”“没有。”“就是你。”“没有。”……我们僵持了很久。突然,老师进来了。同桌“噌”地一下站了起来:“老师,汪淑琳诬陷我偷钱。”真是恶人先告状,我也站起来,把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老师让我忘了这件事,可我在心里很透了同桌。
放学后,我回到了家,那出语文书抄词语。呀,五元钱不是在这里吗?我现在才想起来,早上,我怕钱掉了,就搁在了语文书里。可我这人爱面子,不肯向同桌认错。现在和他分班了,心里感觉有点不好意思,真想告诉他:“请原谅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