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暑假里,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对自己能力有了新的认识。
这本书讲的是:一向爱好航海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难,全船人被淹死,只有鲁滨逊死里逃生,来到了一座孤岛上。他没有被恶劣的环境吓倒,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在孤岛不断驯服野兽、种植农作物,又自己制作生活用品。他不但自己生存了下来,还收养了一个野人。就这样,他在孤岛上津津有味地生活了28年才回到家乡。文章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情节吸引着我。
读到“我生病了,疟疾发的很凶,我用烟叶做药,用它熏我的鼻子。几个星期后,我的体力才得以恢复。”时,我感到了鲁滨逊生存能力之强,他不但能在逆境中生存,还能自愈疾病,真叫人感叹!再想想我自己,有一次,我发烧了,本来没有什么事,可我“哼哼叽叽”喊了好长时间,让爸爸妈妈又带我去医院,又给我买好吃的,还让他们请假来照顾我……读到“每天恭拜上帝,早晨带枪出门觅食,下午加工制作食物。同时抽空管理农作物,制造各种生产用具和生活用具,并把多余的食物储存起来。”时,我感到了鲁滨逊对生活安排的合理,真令人羡慕,我和鲁滨逊差的太远了。我的衣食住行爸妈全包,可我连自己那点事都弄不清。在学校,我书桌上都是书,书包也总被塞的满满的,放学后,等我收拾清书包教室里早已空无一人;在家里,我的卧室都没法进人!我的桌子上都是东西,地上也都是纸,就连床上也都是书,妈妈总说我的卧室是个大垃圾堆,我只好默认了……
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在谈话。”我仿佛聆听了鲁滨逊的教诲。《鲁滨逊漂流记》一本我百读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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