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着晨光,想着心事,去上学。忽地,眼前晃过一道影子,吓着了我。闸住步,定睛看,哦,一个既赶路,又晨练的中年男子,走着S步,从我身后赶来,与我同一个方向。我很快对他产生了兴趣。
他很矮,宽大的裤腰,一直提到胸部,显得腰很短。他上身着白,白得尽染晨光,染得满大街上,唯他最亮。他也很胖,身体的宽度,似乎能当门板。我最中意他的脖子以上,非常出色。
他的脸,像只放大了一千倍的巨型瓜子,上半部很开阔。一副纯圆的眼镜架上鼻梁,额方镜圆,十分几何。你看着他,有了很多想法,内心急于求解。但你又很困惑,苦于他的无题。他的颊部很饱满,胀嘟嘟的,显得大福大贵。尤其他的头部,简直是平顶山。额头扩展开来的领地,一直向纵深推进,占据了后脑勺以上的全部部位。发还是有的,唯双耳以上,以左右为界,很对称地密布着黑色。看上去,水土显然没有流失,还保留着湿地的原始状态,丛生着见风就争抢着发飙的芦苇荡。
他显然偏袒于头部的左侧,把所有爱,集中在一撮长发。那发长得,两拃也对接不完。也真够难为他,谁让他的头顶,比冀中平原还广袤,正常人与他比,毫无疑问,窄了三四个百分点。他很想把自己的秃顶掩饰一下,好让佳人迎面看上去,很少帅。所以他极力使左侧那撮长发尽情地长,好绕在额头前的适中部位。但由于秃了的部分过于宽大,明亮得不生一根杂念,盘过去的长发,犹如没有脚力的爬山草,不住地在上面打滑。
我想,他呆在房子里,似乎还过得去,长发会很安静地服从他的调度;走在路上,可就由不得他喽,迈步产生的颠簸,加上自然风,加上大街上的流动物产生的风,使它不停地晃动。晃着晃着,一辆小车“呼”地从身旁闪过,惊着了不安分的它,一个急跳,齐嗖嗖地躲到了脑后。
街上行人很多,他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把捣乱的长发收拾一顿,只好强忍着,由着它的性子。于是乎,那一撮长发忽闪在脑后,发稍直指他的后衣领。他走一步,发稍把洁白的后衣领拍打一下,走一步,拍打一下,显得很有节奏。猛看上去,像是清人“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期间的变异物种,仓皇得没了往日的规矩,欲隐身,却偏偏在心虚时分露了马脚。
他快步走远了,我还在储存关于他的记忆。
到了教室,该严肃时,我忍不住喷笑,喷得老师莫名其妙。
“你傻笑什么呀?”
“笑他的头。”
“谁的头?”
“他的。”
“谁?”
“他。”
同学们都互相对视,有许多男生下意识地摸自己的头,两眼疑惑:你是说我吗?
我没有解释。无法解释。我不知他是谁,只晓得他的头比别人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