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睛虐待我!”
大脑:“有此事?”
我:“是!我要告眼睛!”
大脑:“让眼睛上被告席!”
我:“好你个眼睛,让我戴眼镜,害得我做许多事都很烦!”
眼睛:“哎呀,你敢诬告我!戴眼镜是因为你用我不当所引起的!”
我:“什么?我用你不当?”
眼睛:“你想,你爱看《十万个为什么》很好,但你竟然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你说会不会伤到我?”
大脑:“详细地说一遍。”
眼睛:“那一天,他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回来之后,他兴奋极了,睡午觉时看,吃饭时看。他看到了晚上十点,才被他妈妈催上了床。但他还不死心,大概十二点时,他偷偷摸摸地爬起来,拿走书和手电筒,钻进被窝,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看到凌晨两点!累死我了!”
大脑:“确有此事?”
我:“是,那又怎样?”
眼睛:“伤害到我了!还有,你做作业干吗把头凑得那么近?又伤到我了!”
紧接着,眼睛又举了许多事例,说得我心服口服。
大脑:“原来是你的不对呀!”
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最后,法官这样判决:
1.每天要适当用眼。
2.每天做3遍眼保健操。
哎,都是我的错,但令我生气的是,眼睛竟向我索取精神损失费和法院诉讼费,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