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佛兰德斯的狗》有感
关于狗的小说我读过很多,但英国女作家奥维达写的《佛兰德斯的狗》真让我难忘。
这本书主要写了尼洛这个可怜的孤儿,和年迈的姥爷一起生活在安特卫普城附近的霍布肯村。他们很清贫,只能靠卖牛奶为生。一次,他们收养了病得很重的大狗帕奇。帕奇十分感激他们,便主动要求拉车,与尼洛一起进城。他们虽然很贫苦,但是尼洛十分聪明,画得很不错。尼洛喜欢同村的女孩阿洛伊斯,但是阿洛伊斯那富有的父亲克盖兹先生不让他的
女儿与那穷小子来往。所以,尼洛远离了她。但这时,厄运却不停地发生:姥爷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去世了;村里发生火灾,全村人都怀疑尼洛是纵火犯……于是,两个永不分离的好朋友从此露宿街头……
最让我心灵受到震撼的是这样一个情节:由于阿洛伊斯的家起了火,尼洛也来了,所以本来就讨厌他的克盖兹先生便在大众面前说尼洛是纵火犯。虽然克盖兹先生这么对待他,但是有一次他在雪地里拾到了克盖兹先生的钱包,有六千多法郎的钞票,可怜的尼洛没有记着克盖兹先生怎么对他,把钱包还给了克盖兹先生。
尼洛的心地十分善良!他没有记着克盖兹先生当时在大众面前说他是纵火犯,把钱包还给了克盖兹先生。换作是我,肯定两三天不理你。记得有一次,我在种芦荟的时候,不小心将泥土弄到地板上,妈妈看见了,生气地说:“谁让你种的,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