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我家的电脑实在是操过太多心了,最后我迫不得已,终于一气之下将电脑告上了法庭!
法官:我亲爱的老爸
原告:我
被告:痛恨一辈子的电脑
准备完毕,开庭
第一罪名:网速慢
原告陈诉:法官大人,事情是这样的。我亲爱的老妈给我定了一份《**作文》,自从我看了它上面的第一篇文章时,我就迷上了它,在书上找到了创网的网站,我立即申请了一个号,开始我在*网的幸福生活。正当我玩得开心时,被告的网速竟越来越慢,导致我上*网时起码要花掉1分钟,登陆一个号(包括写通行证)就又要花去3分钟,我发一篇文章,点击“发表文章”,又要用去半分钟,写完文章,点击“格式正确,我发表啦!”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就又点了一次,还是没反应,我不理他,没想到,我发帖子的时候,突然冒出个“文章发表成功”,被告又趁机关掉了我发贴子的网页,害的我又要重新发,555555~~我要求赔偿我“帖子发完没有”损失费。
被告辩解:什么,我要赔偿,法官大人,我冤呀!问题根本不在我的身上,主要是网络大哥的问题,由于家中的网络还是抚州广电的,所以只有上广电网快一些,别的就不行了,只有将网络换成电信的,网速才能快起来呀!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看着双方争得你死我活,面红耳赤,有你没我的样子。老爸最终查阅关于电脑方面的书籍,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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