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先生:
我叫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但我的小主人,虽已戴上了眼镜,却仍然不知道我对她多重要,一点也不爱护我,仍然一如既往地伤害我。看,现在的我,已被小主人折磨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甚至差点翘辫子了呢。出于万般的无奈,我只好起诉小主人,下面是我搜集的铁证如山的证据。
做作业时,小主人根本没有做到标准的“三个一”,与纸张“亲密接触”着,都快把纸给吃了。虽然,小主人的妈妈时时刻刻都在警告着小主人,可也是徒劳,小主人总是刚上任的新官—三把火,不过几分钟,又变回老样子了。唉!要知道,这样下去,我的生命也会逐渐减少呀,只有小主人爱护我,我的生命才会增加呀。再说,这样下去,我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眼见眼爱”倾国倾城面容也会消失的。我真不敢想象呀!
双休日,小主人大睁着眼睛上网,恨不得将眼睛都贴到屏幕上去。她都连续上了四个小时了,小主人的妈妈一再地催促,小主人也总是慢吞吞的,依然舍不得关电脑,完全将我那弱小的生命是否受到威胁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和我不共戴天的死敌眼镜又该得意好一阵了,它的生命又在增加,相反,我的生命又在迅速减少......我不要!看电视小主人“觑着”眼看电视。咦,不对呀,她都戴上我那生命高达200的死敌眼镜,不会还看不清吧?让我想想,该不会......是......是在玩我吧?“真好玩。”小主人开心的说。啥?我没听错吧?玩也不用玩我吧?天啊,谁来救救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