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不是名贵的动物;也不是最可爱的动物。可在我眼中,它却是对主人最忠心耿耿的动物——狗。
狗是人们忠实的“看门人”,它们可以不分昼夜的守着家。如果有陌生人来,它就会大声地发出“汪汪”的叫声。是坏人的话。它还能主动发起攻击,用它那锋利的牙齿咬他。而狗面对主人时,是非常温顺的:它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跳起身子,脑袋一摇一晃,用爪子轻轻地刨着主人的腿,可爱极了。
狗不仅是“看门人”,而且它不嫌住不嫌吃。饿了,到垃圾堆找点剩饭剩菜;累了,就在阴冷的角落里蜷成一团睡觉。
狗不仅是“看门人”、不嫌住不嫌吃,而且它的嗅觉十分灵敏,是警察叔叔的“好助手”。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嗅到那些有重重掩饰的毒品,并把贩毒分子一网打尽。做出了一件又一件令人瞩目,人们不能办到的事情。
狗还不仅是“看门人”、不嫌住不嫌吃、是个“好助手”,而且还是动物们的“好保镖”。在茫茫的草原上,经常有狼群出没,而绵羊则难逃狼群的厮杀,使之损失惨重。而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不人们想出一个巧妙的对策。他们饲养出了一种叫“牧羊犬”的狗,它体形庞大,有一个八九岁孩子大,让狼见了都浑身打颤。只要狼群袭击,牧羊犬便会大发虎威,猛的走到狼前,撕咬它。直到狼遍体鳞伤,落荒而逃,保护羊群。让狼们闻风丧胆,也让羊群得到安全,还让牧民们的效益大大提高、更加省心。
狗有这么多好处,难道我不应该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