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一级花草法官,您好!或许您不能为我们做主,但是我们说出来心情会好些的。
一、种子:身为老大,小主人(许振轩)从别人的手里借到了我们,于是他下午异常兴奋,老师刚讲完内容,他就迫不及待的抓起我和我的四个同伴,塞进了土里,不停的松土,可痛死我们了!于是我们昏了过去,等我醒来,发现我的同伴都死了,我自己也身负重伤!
二、茎:身为老二,当老大赐于我生命时——我刚出土,啊!花盆上爬满了小虫,又脏又恶心。随着我年龄的增长,现在我又有了六个同胞,它们就是花枝,也是我最忠实的朋友。现在我又在生我的“孩子”——小花枝,而小主人却不小心将一个花枝“孩子”给OVER了。
三、叶:身为老三的我,是最惨的一位,为什么呢?因为等老二(茎)长到三十厘米的时候,小主人把我最低的一对叶给Bye-bye了,又过了两个星期,我的伙伴第二对叶也即将被小主人斩头,果真,只听一声惨叫,我的伙伴第二对叶就这样被危害了,呜呜……
四、花:哼!那个小主人真坏,等我开到第十五朵花时,小主人把已经结了果实的花,从内到外取下花瓣,把花瓣榨成水,用来制造颜料,幸好我是老四,情况不太严重。
五、果实:身为老小的我,虽然我的四个哥哥都很疼我,但是我还是要提出一点小小的意见,一是请小主人不要在我未成熟之前乱摘我,二是应变好好呵护我,天天给我洗澡。(小主人:啊?这还只一点小小的意见啊?)。
最后,我们请花草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判决:1、请被告反省三天,改正错误。2、判决原告胜诉。3、本判决的依据是花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