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童星作文乐园陈乃恋辅导教师:杨成
我有一个让人厌,又让人喜的哥哥。他让人厌,是因为他有时挺招人恨的。让人喜,是因为他有许多可爱的地方。想认识他吗?下面,就让我来充当一会儿小法官,来审理发生在家庭的一桩桩“奇案”吧!
案件一:舅舅吃面时,因我表哥眼巴巴地盯着他看,还流口水,舅舅实在忍不下去了,便把我哥臭骂了一顿。
原告:表哥。被告:大舅。
原告:我招他,惹他了,只不过看了一下他吃的面,流了一点哈喇子(口水)。凭什么骂我。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所以要求被告赔偿200元精神损失费。
哎哟,审理完案子,还是多想想老哥的好处吧:每次哥哥吃到什么好吃的,玩到什么好玩的都会给我带一份。我肚子空空,钱包空空的时候,哥哥还会慷慨相济呢!
这就是我最亲爱的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