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与中华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同时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时代精神的汇聚和体现。具体来说,“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就是在新形势下,以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富强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的荣誉、尊严和利益为最大耻辱;“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就是每个公民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都要在不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为人民服务,与此同时,要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种种背离人民利益的倾向;“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就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必须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且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就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们要在各行各业包括新兴行业中培养爱劳动的思想,并使之成为衡量公民道德品质的价值尺度;“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就是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避免种种损人利己的行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
贤思齐。同时,还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大领导干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人的道德行为,常修为政之德,为全体人民做出榜样。第四,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评价机制。道德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以善恶标准对社会现象进行评价。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善”主要是指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恶”主要是指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要在全社会筑牢基本道德规范,形成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